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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出炉 出借人需自行承担本息损失
昨天,银监会会同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国信办等部门研究起草了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"网贷之家"归纳整理出几大看点,供大家参阅。
对于该《办法》,"网贷之家"梳理了六大看点。
1、网贷行业多部门协调监管,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担具体监管职能。《办法》明确,公安部主要职责是牵头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进行互联网安全监管,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; 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承担辖内网贷机构的具体监管职能,包括备案管理、规范引导、风险防范和处置等。
2、出借人需自行承担本息损失。《办法》关于出借人应履行的义务中明确提出,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。
3、网贷平台需实时披露逾期率、坏账率。《办法》规定,网贷平台应实时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所撮合借贷项目交易金额、交易笔数、借贷余额、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、最大10户借款余额占比、借款逾期金额、借贷逾期率、借贷坏账率、客户投诉情况等信息。
4、业务管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。《办法》对其业务经营范围采用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,明确了包括不得吸收公众存款、不得设立资金池、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。
5、网贷平台不得线下销售P2P产品、线下获客。
6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、允许第三方担保。
江苏P2P平台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瀚表示,《办法》没有设置具体准入门槛,但是对信息披露、投资人保护、风险保障措施等方面,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